2026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整治‘内卷式’竞争”成为关 键词。报告显示,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认定构成垄断案件27件,并审理了备受关注的两大电商企业“二选一”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旨在引导平台互联互利、共促消费。这标志着,针对近年来在多个行业蔓延的“内卷式”低价、同质化恶性竞争,一场由司法引领、多部门协同的深度治理已全面展开。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政府工作报告,从市场监管总局到最高法,“综合整治”乃至“深入整治”的号角频频吹响,其背后是对这种消耗性竞争模式危害的深刻洞察与扭转决心。

行业之殇:当“努力”变成“内耗”
“内卷式”竞争,形象地说,就是“越努力越低效”。它并非健康的优胜劣汰,而是一种在有限市场空间内,企业为争夺份额陷入竞相降价、重复建设、忽视创新的恶性循环。其对企业与行业的伤害是系统性的。
最直接的冲击是利润空间的急剧萎缩与创新动力的枯竭。以新能源汽车行业为例,激烈的“价格战”使行业陷入“增量不增收”的怪圈。数据显示,2025年第一季度,汽车行业利润率仅为3.9%,A股乘用车行业多家上市公司合计经营现金流净额创下5年来新低。当企业利润被极限压缩,用于研发、品质提升、品牌建设的投入便成为奢望。一家华中地区的锂电材料企业负责人坦言,目前开工率不足30%,行业不少企业都在盈亏线上挣扎。这种“没有发展的增长”最终导致全行业竞争力下滑。
更深层次的危害在于对产业生态的破坏和“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为降低成本,部分企业可能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中,移动电源行业因“内卷式”价格战,导致部分企业忽视质量安全,引发多起爆燃事故,最终全年实施缺陷产品召回10次,涉及产品近140万台。在电商平台,一些白牌产品凭借极致低价挤压正规品牌,但质量堪忧,消费者购买后很快出现起毛、断线等问题。这种竞争模式挤压了坚守品质与创新的企业的生存空间,使行业陷入低质低价的泥潭。

社会之痛:资源错配与发展梗阻
“内卷式”竞争的负面影响远不止于行业内部,它如同一种“经济病毒”,侵蚀着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根基。
它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一些地方政府为追求短期政绩,盲目追风口、铺摊子,利用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开展“招商引资竞赛”,导致大量同质化产能重复建设。例如在光伏行业,尽管产能已严重过剩,部分地方的投资热情依然不减。这种非市场化的投资扭曲了价格信号,阻碍了落后产能的市场化出清,宝贵的资本、土地、人才等要素被锁定在低效领域。
它损害消费者长远利益和市场经济诚信基石。短期内,消费者似乎从低价中获益,但长期看,企业持续亏损必然难以为继,要么退出市场导致服务中断,要么通过降低质量、缩减服务来维持生存。前文提到的移动电源安全事件便是明证。此外,平台强制商家参与“仅退款”、“全网最低价”等规则,看似保护消费者,实则将成本压力转嫁给广大中小商户,破坏了健康的商业生态。
“内卷式”竞争与高质量发展目标背道而驰。它抑制了社会创新活力,阻碍了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攀升。当所有企业都困在存量市场的价格厮杀中,无人有精力也无资源去开拓新技术、新市场、新模式。这不仅拖累产业升级,也影响居民收入增长和政府税收,形成“投资无回报、企业无利润、员工无收入、政府无税收”的恶性循环,最终阻碍国内大循环的畅通。

司法亮剑:为市场竞争划出“红绿灯”
面对“内卷式”竞争的复杂成因与深远危害,简单的行政劝导或行业自律已显不足,需要法治这一治本之策划定清晰边界、树立稳定预期。最高人民法院正通过一系列司法实践,探索整治“内卷式”竞争的路径。
知识产权司法成为遏制恶性竞争的关键武器。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指出,“内卷式”竞争的成因至少包括垄断行为滋生“内卷”、创新不足助长“内卷”、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剧“内卷”。因此,法庭通过加大创新保护力度,促进竞争从低质低价转向高质量和创新驱动。一个标志性案例是,某车企因有组织地“挖走”竞争对手40名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并利用窃取的技术快速推出车型,被最高人民法院适用2倍惩罚性赔偿,判赔约6.4亿元,创下知识产权侵 权诉讼判赔额新高。这一判决向全社会传递了“创新成果不容侵犯,恶性竞争必受严惩”的强烈信号。
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则直接规制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除了审理电商平台“二选一”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人民法院还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完善司法解释,为市场行为提供明确指引。例如,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于2025年10月施行,其中新增条款明确禁止平台经营者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直指“低价内卷”乱象。法律以其权威性为市场竞争划出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引导竞争回归围绕质量、技术、服务的“价值竞争”本质。

破局之道:从“丛林法则”到“生态共赢”
整治“内卷式”竞争,绝非扼杀竞争,而是为了守护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竞争。这需要政府、行业、企业形成合力,构建系统性治理框架。
在制度层面,关键在于规范政府行为与强化标准引领。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推出了涵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体系等在内的十大制度建设成果,致力于构建覆盖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治理闭环。例如,《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旨在从源头防止地方政府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针对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内卷”重灾区,专项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通过制定167项国家标准,以技术、安全、能耗等高标准倒逼产业升级。
在企业与行业层面,则需要从“拼价格”转向“拼价值”。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觉醒。面对行业亏损,国内十大光伏玻璃厂商曾集体决议减产30%;多家车企承诺缩短对供应商的支付账期,缓解产业链资金压力。行业协会也在积极发挥作用,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等纷纷发出自律倡议,抵制低于成本的销售与投标。
归根结底,破除“内卷”的终极出路在于科技创新与开拓增量市场。企业必须打破路径依赖,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差异化、服务升级来构建核心竞争力。正如最高法相关负责人所强调,整治“内卷式”竞争,是为了引导市场主体摆脱价格战等粗放发展的老路,聚焦创新创造,打造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核心竞争力。只有当“优质优价”成为市场共识,当“价值创造”取代“价格血拼”,中国经济巨轮才能真正驶向高质量发展的星辰大海。这场深刻的变革,正在司法利剑的护卫下,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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